2008年5月14日 星期三

《無辜之人》 讀後

《無辜之人》 讀後
2007-11-21 16:23:55 | 人氣(47)

關於冤獄的故事,這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正義,時常遲到,但是,幸運的話它還是會到。可是,這種可怕的悲劇性就在於,「清白之人」不一定看的到委屈的平反,也很難把自己受到的傷害一筆勾銷。

宋代的話本《錯斬崔寧》是「巧合法」使用的極致,因為十五貫的巧合,逼死了一個書生和婦女,使得真正的兇手逍遙法外。那時,沒有太多人願意說公道話,也沒有直接的官員負責。即使發現了疑點,也為了不惹禍上身而因循苟且的草草結束審理,人死了,家破了,還有什麼不能失去?最後還是靠著苦主的妻子才得以讓沉冤昭雪,沒有新聞媒體、沒有廣播,只有真實的受苦與折磨。

而在《無辜之人》書中的主角,因為警方先入為主的認定,坐了十二年的冤獄,直到DNA比對還他清白之前,都不斷的吶喊著自己的無辜。關於自以為是的檢察官和司法人員,讓我看到了整個制度的墮落。比起崔寧的無辜,故事當中的主角應該還算是幸運。他有自己的棒球夢,有疼愛他、對他不離不棄的家人,還留著一條命等待平反,最後還獲得冤獄賠償。雖然長時間受到折磨,可是比起崔寧的悲苦,他是幸運之人。

文中的敘述零散了些,或許是冗長的人名讓人難以記憶,也或許是故事拖得太久。雖然在最後看到了正義的結果,可是仍然沒有給予我許多共鳴。青菜蘿蔔,各有所好。大概是我看多了CSI的議題,所以胃口被養大了吧!一切盡在「不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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