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3日 星期四

評:《你知道的太多了:欠錢可以不還、年金可以不繳、法庭可以喊價、和解可以再告、借名可以侵占、勞保可以害人──這是什麼荒謬劇?!不~這是我們的法律!》

常聽人說法律並不保護好人,而是保護懂法律的人。放在律師施宇宸這本書上面,我覺得非常適合。因為我們雖然都不想要動歪心思做壞事,但是,往往會因為不懂法律而吃虧。在生活中關於車禍、租屋、婚姻、網購、著作權‧‧‧‧‧‧這些大大小小的糾紛,都會讓人焦頭爛額。我曾經因為某些事情諮詢法扶,雖然最後因為避免上法院,走和解的路線,可是我也終於知道了平常不懂法律會被那些訟棍和鑽空子的法律蟑螂得手的。

這本書非常淺顯易懂,比起其他刻意的耍幽默但是還是很難看懂的案例,這本書的訊息是非常貼近讀者,也用到很多的社會新聞,因此讓我馬上能夠回想到當時自己對於事件的看法,然後重新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待生活,還有不要那麼天真的以為原來遇到事情會有法官、檢察官、保險公司處理。有事情最吼能夠自己親自去解決,而且不斷的更新新知,這樣才不會被耍得團團轉。

書中有很多關於財產、租屋糾紛、車禍、調解、國民年金、離婚協議、法拍的常識,都讓我感覺到自己的生活實在是很單純。(難怪會被騙)可是我認為能夠清楚知道這些所謂的暗黑兵法、法界的潛規則不是要讓人動歪腦筋的不當獲利。而是更謹慎的在之後面對契約的時候多看兩眼,不要傻傻地被那些客製化的契約給騙了,然後有重大的問題還是要尋求專業,不要為了省錢,還是要能夠有強制力、公權力的保護才不至於讓升斗小民輸得太慘。

其實看完會知道的太多嗎?並不會!反而會讓人覺得隨便揭露的就已經這樣了,只是冰山一角就如此地讓人震驚,那麼真正的那些玩弄法條的,拿著法律在賺錢欺負人的,一定又更懂得那些眉眉角角了,讓人防不勝防啊!害人之心不可有,但是千萬不要天真的認為公理正義會站在自己這邊,因為法律是講求證據的,在法庭上的攻防除了曠日廢時,拿出「證據」來證明自己錯得比較少。

以和為貴是個大前提,想要不被欺負,也不想欺負人,就要懂得法律。111年的學測國文大考,多選題出了一題有關離婚後的探視權問題。我想這也代表了在未來法律用字這種字斟句酌的、不能出錯的、補充條款要很多的狀況也會在生活中出現。多知道一點是好事,避免讓自己成為別人眼中的肥羊!保護自己很難,但是要努力的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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