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國綜藝《後會友期》裡,許飛和厲娜的一段對話在網路上傳得沸沸揚揚,尤其是許飛那句「我畫地為牢,厲娜」,簡直成了新一代網路文學的創作素材。各種模仿句式層出不窮,從刻舟求劍到作繭自縛,彷彿只要在一句成語後面加上「厲娜」,就能瞬間產生一種跨越十五年的悲壯感。
我原本只是刷到切片,結果看到滿螢幕的恨海情天、宿命糾纏、意難平,實在有點摸不著頭緒。這到底有什麼好嗑的?兩個人當年有過交情,後來因為某些事情產生嫌隙,十五年後重新見面,把往事攤開來說,可以是一個「破鏡重圓」的敘事。但為什麼非得把它包裝成驚天動地的愛恨糾葛?難道只要時間夠長、情緒夠濃烈,再配上一點欲言又止的表情,就能自動升級成宿命般的深情?
宿命個毛。我看來看去,只覺得這場面像是有人準備了十五年的獨角戲,終於等到攝影機開機,隆重登場。希望對方怎麼回應呢?是想要彼此抱頭痛哭,抑或當作中間的那些情緒是平行世界來奪舍的產物?
我向來不喜歡恨海情天的設定,也不吃虐身虐心那套。小說裡常見的追妻火葬場,前半段不好好珍惜,冷落、誤解、傷害,什麼糟糕的事情都做得出來,等到對方終於受不了,轉身離開,才突然發現自己愛得死去活來。於是後半段開始痛哭流涕、懊悔不已,最好再淋幾場大雨、生幾場大病,搞得好像受了傷的人不回頭,就是天底下最無情的負心漢。看到這種情節,我通常只想問一句:早幹嘛去了?有嘴巴不會說話嗎?有誤會不會問嗎?明明可以好好相處的時候不願意用心,非得把關係折騰得千瘡百孔,再用自己的痛苦證明愛得多麼深刻。
這種劇情或許能讓喜歡虐戀的讀者欲罷不能,對我來說卻毫無吸引力。我不是不能接受悲劇,也不是要求所有故事都要幸福美滿,而是實在無法理解,為什麼非得把彼此折磨當成愛情的最高境界。好好相愛很難嗎?一定要有人遍體鱗傷,才算情深似海?
兩個人能夠相遇、相知,甚至有機會走進彼此的生活,本來就是緣分。但是緣分只負責讓人相遇,至於能不能好好相處,那是另外一回事。人類連不會說話的寵物都能照顧得無微不至,知道牠喜歡吃什麼、不喜歡什麼,害怕什麼聲音,喜歡在哪個角落睡覺,甚至光看一個眼神、一個動作,就知道牠現在是高興還是不耐煩。奇怪的是,面對朝夕相處、明明會說話的人,有些人卻連對方喜歡什麼、討厭什麼都不知道。更荒謬的是,對方可能早就說過很多次了,偏偏就是沒聽進去。等到人走了,才開始翻找過去的蛛絲馬跡,突然發現原來她喜歡這個、討厭那個,原來她曾經為自己做過那麼多事情。這到底是愛不愛的問題,還是根本沒有用心?
愛這個字太方便了,什麼事情都能往裡面裝,嘴上說得天花亂墜,卻連最基本的尊重和關心都做不到。比起那些驚天動地的誓言,我更相信生活裡不起眼的小事。記得對方的習慣,尊重對方的喜惡,願意聽對方說話,發現自己做錯了就好好處理。這些事情不浪漫嗎?我覺得比在雨裡跪上三天三夜浪漫多了,至少不用擔心膝蓋積水。
所以我也不太相信那種動不動就把十五年、二十年掛在嘴邊的深情敘事。如果真的那麼在乎一個人,這些年間究竟做過什麼?有沒有試著聯絡、解釋、溝通,或者至少認真面對彼此之間的問題?雖然不是每一段關係都能修復,也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把當年的事情說清楚,可是連試都不試就自顧自的演獨角戲,就太搶戲了。
確實努力過,最後仍然分開,這很正常。分開就是分開了。曾經的諾言是當時真心說過的話,不代表往後幾十年都得拿來兌現;曾經的美好回憶,也不會因為後來不再往來,就自動變成謊言。我很不喜歡非得替過去討一個交代,彷彿只要當年真心相待,現在就必須繼續糾纏。可是人會改變,生活會往前走,曾經很重要的人,也可能漸漸變得不再重要。這不是背叛,而是人生本來就會發生的事情。難道小時候說好要當一輩子的朋友,長大以後就真的得簽一張終身契約?不然還要賠償違約金嗎?
畫地為牢,不就是自己在地上畫了一個圈,然後把自己關進去嗎?又不是別人拿鐵鍊把人鎖住,也不是外面有獄卒拿著鑰匙不肯放人。囚鳥也是如此。鳥原本可以飛,卻始終待在自己熟悉的籠子裡,日子久了,甚至把籠子當成整個世界。牠不是不知道怎麼飛,而是可能已經捨不得那座自己親手打造的籠子。只要繼續待在裡面,就可以把所有的不自由歸咎於籠子的存在,不必面對籠子外面究竟有什麼。
真正受過傷的人,未必能輕易走出過去,我也不認為旁人有資格規定誰應該在幾年內放下。但是如果始終把自己往後的人生不如意,全部歸因於當年某個人的背叛,甚至把這份怨恨當成自己最重要的身分,那就有點本末倒置了。別人當年做錯的事情,該追究就追究,該討公道就討公道,可是往後的人生,總不能永遠交給那個人負責吧?
恨有時候比愛簡單得多。愛需要理解、尊重、溝通,還要在日常生活裡不斷調整;恨卻只需要憤怒。想起當年受過的委屈,生氣;想到對方後來過得不錯,更生氣;發現別人不理解自己的痛苦,簡直氣上加氣。這套情緒循環很方便,不需要更新版本,也不用重新學習,隨時都能一鍵啟動。只要始終站在被辜負的位置,就可以一直要求別人理解自己的傷痛,卻不必回答自己究竟想要什麼。憤怒不是錯,受了委屈本來就可以生氣,甚至不須原諒傷害過自己的人。但不原諒和念念不忘是兩回事。不原諒可以是一個清楚的決定,念念不忘卻可能變成反覆折磨自己的習慣。對方早就走出故事了,自己卻還在原地搭舞臺、架燈光、排練台詞,等著有一天重新演出。觀眾就算哭得稀哩嘩啦,散場以後也各自回家,真正還留在舞臺上的,終究只有自己。
我對把多年恩怨搬上綜藝節目感到彆扭、尷尬。兩個人之間的事情,原本應該由兩個人去處理,一旦有了攝影機、剪輯、背景音樂和觀眾,整件事情就不再只是溝通,而是變成公開的情感審判。誰當年付出比較多,誰辜負了誰,誰的眼淚比較真誠,誰的沉默比較冷酷,通通交給網友評分。
那些曾經的諾言、美好的回憶,一旦被拿出來反覆展示,就像法庭上的證物,非得讓所有人看見,證明自己當年真的付出過、真的受過傷,最好還能得到一句「你真的愛得好深」。可是,外人的認證究竟有什麼用?
觀眾認為的深情,不代表對方就欠一段感情;網友替人抱不平,不代表當年的事情就有了唯一解。綜藝節目呈現的只是經過選擇的片段,當事人真正經歷過什麼,旁觀者未必知道。我不會因為一段鏡頭,就認定誰在演戲、誰在說謊,但我也不願意因為有人在鏡頭前情緒激動,就跟著把這段關係捧成什麼曠世奇緣。
我喜歡看兩個有獨立人格的人,因為欣賞而靠近,因為理解而親密,能夠互相支持,也能保有各自的生活。可以吵架,可以有不同意見,可以因為現實因素不得不分開,但我希望這兩個人真心善待過彼此,而不是把傷害當成愛的證明。我喜歡的不是誰離開誰就活不下去,而是兩個人原本都能好好生活,卻因為有了對方,日子變得更有意思。
至於那些非得愛到發瘋、恨到發狂,動不動就要用一輩子的痛苦證明對方無可取代的故事,不在我的嗑CP範圍裡。人生已經夠麻煩了,看個故事還要陪著角色反覆受刑,我又不是花錢去參加苦難體驗營。
誒誒
至於那隻囚鳥,如果真的喜歡自己的籠子,想待多久都可以,畢竟那是牠自己的選擇。只是別一邊捨不得飛出去,一邊控訴外面的天空不肯給牠自由。
你說畫地為牢,我說門又沒鎖。想飛就飛,不飛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