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了一個禮物想送給對方,放到袋子裡,放到抽屜裡,放到口袋裡,但是我卻沒有辦法真正的送出去。一方面是因為自己仍在感冒當中,另一方面就只是抗拒,拒絕著再和對方接近。明明很想靠近,卻又努力的讓自己遠離。明明只是一個微不足道的東西,但是那卻代表著我的心意。
送不出去的心意,或是不該送出的打擾。我知道這是一種戒斷的症狀,想看看自己能夠撐多久部和對方聯絡,想試試看在同一個空間裡是否能夠做到無視,想經歷著還沒認識之前的自由,想感受著沒有交集的幸福。
或許讀文科的人都想太多了,對方來說也許就只是一個社交的禮貌。但是那的確是我斟酌的很認真的心情,怕打擾、驚擾了對方,也怕說了話之後又糾纏不清。這樣的庸人自擾與對方無關,始終都是我自作多情。我其實知道的,所以很刻意的將自己固定好,不要衝動、不要踰矩、不要肢體接觸,然而,想起的時候,心還是悶悶的痛著,畢竟付出多一點的總是比較痛苦。
我買了一個禮物,但是我無法送出這個禮物。最後的方法就是把這個東西送給別人,這樣就沒有任何道德或是禮貌上的問題。給任何的人,給許多人,最糟的就乾脆丟棄,然而我卻無法下定決心,只能把這個禮物繼續的收在抽屜,然後默默地讓自己再繼續等下去。
天冷的時候,穿上外套也沒有用。想著某個人的時候,就算讓自己忙碌也沒有用。心微微地顫抖,可能是生病,也可能是冷,更可能是因為等待審判和宣判的無助。把普通的情感說成犯罪是過分了些,但是對不應該心動的人念想,就是一種犯罪。
繼續收著這個禮物吧!或許不要開始是最好的結局。也許我會自己打開禮物,然後一個一個的封存在更深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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