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榮三文學獎的散文首獎,得獎的書寫者用第一人稱寫「別人」的跨性別經驗,然後評審也給獎了。無論神話不再、欺騙、觸犯倫理底限、違反道德底限的大帽子怎麼扣,就是得獎了,拿了錢賺了名聲文壇炒一波,然後過個幾年繼續吵類似的事情。
散文到底是什麼呢?散文能不能有虛構的成分呢?那些魔幻寫實的經驗,能不能算是創作真心實意的真誠呢?其實首獎的文字並不是我最喜歡的,有一種流水帳的矯情,甚至有種為了賣慘而強行嵌合經驗的詭異感。不管這個女兒、兒子是真的還是假的,也不管媽媽、爸爸、阿姨、師父怎麼說,到了開獎的那一刻,都狠狠的打了給予分數的評審好幾巴掌。
原來,散文要這樣寫才叫做看見多元。意思是如果只是平凡的經驗,就不能夠突出生活的多面性。這種給獎的理由聽起來冠冕堂皇,但眾多評審中也只有極少數火眼金睛看到了其中的微妙之處。可是,參加過文學獎的就知道,文學獎考驗的不是文筆,更多的是考驗創作者能不能切合評審的生命經驗。我曾經遇過決審現場評審不是評論文章,而是一直回顧他自己的經歷,然後給了有相似經歷的文章大獎,而參賽者能夠說些什麼嗎?
在幾天的討論後,這個話題也就冷下來了。虛構、非虛構的創作路線,本來就是不一樣的發展。文學獎的規定在散文類一直都沒寫出規範,所以不能說要用「真實」的默契來怪罪創作的虛假。可是身為創作者知法犯法的去踩那條線,並得到利益。這些人的作品以後都會被我列為拒絕往來的對象了。散文是什麼呢?小品文又是什麼呢?散文詩又怎麼定義呢?第一人稱小說能不能也當成自述呢?
與其說大家討論、關注這個焦點,倒不如說是許多創作者和評論家已經對於文學獎的「假」頗有微詞。 為何一再的有所謂的獎棍,形成爸爸的多元宇宙,就連要出版也尷尬的不知道要放在ˋ哪一個類別?還不是一小群評審很喜歡這類型的風格,以至於想要賺獎金的人按圖索驥,拼命迎合獎項的口味嗎?
今年我能很平靜的討論,就是因為自己並沒有參加這個獎項的競逐。否則,知道自己輸給假的作者,然後還要繼續迎合這群評審們,一定會「真的」對文學獎失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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