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7日 星期四

《赤裸少女》試讀心得

                 

   「你們之中誰沒有罪的,可以向他丟石頭.

    記得幾年前鬧得沸沸揚揚的港星不雅照事件,記得淫魔富少的偷拍事件,記得因為雲端、網路、簡訊出錯而被散布的照片……然而,讓人難過的不只是這些事情本身,而是社會大眾看待這件事情的有色眼光,還有媒體明顯帶著揶揄的評論。其實因為事不關己,所以我們可以客觀而殘忍的用道德批判這些行為,但如果我們身為當事人或關係人或是受害者的親人,絕無可能這樣冷漠的控訴事件的敗德。

    閱讀《赤裸少女》這本書讓我覺得很沉重,故事裡的主角並不想傷害誰也不想報復誰,然而受到最大的痛苦的是她,必須承受別人無情嘲弄的也是她,站在第一線被指責是婊子的也是她。原本只是想把自己的美和感情赤裸的呈現在情人的眼前,以解兩地相思之苦。然而卻讓自己赤裸的呈現在認識與不認識的大眾面前成為笑柄。這樣的戲劇轉變如何讓一個十多歲的重面子的女孩承受?又如何殘忍的逼迫受害者「承認」自己的罪刑?在懂得許多法律的判令之後,或許我們終於可以理解,法律並不是用來保護人民,法律從來都只給懂得法律的人玩弄。

    感情的開始或結束從來不是一個人的事情,能夠好聚好散是很幸福而幸運的歷程。然而許多的愛情都在時間和精力的轉變下酸腐,愛戀是有保存期限的,可是如果最後的最後有人不願意放手,那些你儂我儂時的親密和紀念,最後都變成最致命的報復手段。所以不論男女都要保護自己,因為無法確知是否能夠愛到永遠,所以不要輕易的把自己的私密毫無保留的奉獻,或許那是一種愛的試煉和表現。但是,如果那是真愛,如果那人真的愛我們,就不會讓我們暴露在不可預知的危險中,也不會讓我們為難的需要用什麼來證明愛過。

    我們都習慣媒體的斷章取義和顛倒是非,我們都習慣先批判再同情理解,我們都習慣對別人的事情品頭論足,我們也都習慣在評論錯了之後當作什麼都沒有發生的雲淡風輕。可是,那些傷人的言語字字句句都會成為利刃,血淋淋的侵犯那些真正的「受害者」。我們其實無權置喙,也不應該任意大放厥詞。詩經鄭風〈將仲子〉裡唱著那種平淡而恐怖的「人言可畏」,就是一種閒言閒語的八卦霸凌,如果我們沒有智慧去阻止謠言和傷害的傳播,至少我們能做的就是不要讓那些惡毒的言語和刺激擴散。如果能夠少些窺探的心眼,社會也許會多一些溫暖和溫柔。


    關於我們自己有沒有罪這件事情,這個答案我們年輕時也許不懂,等到我們懂得時,當時的人當時的風景早已不在。但我們終其一生或許都在學習把手中的石頭放下,然後,張開雙臂,擁抱那些我們不懂但是會慢慢理解的人或是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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