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3日 星期一

《手中的天秤》試讀

《手中的天秤》試讀
    閱讀桂望實的新作《手中的天秤》是一種很美好的過程,雖然這裡面的故事讓我在放下書本之後仍然有許多複雜的情緒,可是這就代表了作品的深入和感人,同時也告訴我們「法律」這件事情的侷限性。

    書中的主題:「被害人‧遺族緩刑觀察制度」(在加害者緩刑期間,被害者或遺族可以提出申請了解加害者的生活和反省狀況,在兩年期滿後,由被害者或遺族決定是否將加害者送進監獄。)就是加害者的命運,將交由被害者或遺族來作最後的審判。這樣的立意是好的,但正如小說內所說的:「原來申請被害人‧遺族緩刑觀察制度,是為了將加害人掌握在自己手上,即使因此造成了自己更大的痛苦。」讀到這段話的時候,我覺得很難過,因為活在恨當中是非常遺憾的生活步調,可是如果沒有恨,很多人恐怕無法讓生命延續到下一秒鐘。所以,遺族們帶著煎熬的監視著加害者,詛咒讓自己不幸的人,藉此得到微不足道的安慰。


    因為我們都不是當事人,所以沒有資格要求別人放下或原諒。但是,除了用一生去憎恨罪惡,然後讓自己活在地獄裡,應該還有更好的方式。這個把加害人掌握在手裡的制度,就好像逼著自己拿著一團還沒燃燒殆盡的炭火,握得越緊傷的越重,可是又不甘心就這樣放下,所以只能等待著炭火的溫度消退。亡者或許還比較幸福,因為被留下來的人必須承擔整個脫序的世界,而且被迫的回憶之前錯過的點點滴滴,這樣難以承受的過程是「不得不」的試煉。然而,沒有任何人能夠回答:「為什麼是我?」、「為什麼是我深愛的人?」

    「活著的人必須好好過自己的人生,他們有權力這麼做。」不管是加害人也好,遺族也罷,他們中間的關聯來自於「失去」,我無意同情犯罪,也認為罪犯應該要為自己的錯誤贖罪。可是,在這些故事當中,我只感覺到非常深刻的悲哀。因為意外而死去的少年棒球選手、因為生活壓力而選擇自殺的平凡魯蛇、一個認真生活卻撞傷人渣的可憐人、因為無法承受照顧壓力而殺死父親的女兒……沒有誰是應該要消失的,因為存在的本身都是有意義的。然而,到底由誰來決定誰應該要贖罪,贖罪的人應該要如何表現,這是一個無法解答的懸案。

    什麼才是真正「知道自己的錯誤」和「反省」,有些人帶著笑容卻心如刀割,有些人痛不欲生卻面無表情,有些人毫無悔意卻能假裝哀戚……我們看到的什麼狀態才是真相?不是每個人都能對不喜歡的現實,堅決拒絕接受。可是只要我們還有感受,終究能夠學習放下,學習原諒,學習放過自己。我很喜歡書中的大學教授,也很喜歡牛皮,因為他們貼近真實的人生有缺點也有弱點,沒有高高在上的說教,也沒有唯我獨尊的優越。我們如此簡單平凡,所以能夠直接的面對這個有缺陷的世界。法律的天秤衡量了罪與罰,心中的裁量才是一輩子的牢籠或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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